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在行动——驻斐济大使张平在斐济《太平洋人》杂志发表署名文章
2015-11-26 11:37

  

       2015年11月出版的斐济《太平洋人》杂志(The Pacific People)刊登驻斐济大使张平发表的题为“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在行动”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气候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显著影响,温度升高、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长期以来,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采取一系列行动,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推进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与国际社会共同促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与发展路径创新。中国主张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推动发达国家切实履行大幅度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公约义务,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机会,争取更多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促进南北合作。同时,中国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不断加大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力度,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太平洋岛国是气候变化首当其冲的受害者,部分小岛国甚至面临生存威胁。同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对太平洋岛国所面临的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感同身受,近年来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太平洋岛国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中国愿进一步加强与太平洋岛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对话与交流,并继续在能力建设、政策研究、项目开发等领域为岛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多支持,尽己所能为岛国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增长做出积极贡献,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即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是全球气候变化治理进程中的里程碑。中国主张不断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愿与各方一道,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不同的历史责任、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推动巴黎大会达成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议,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真正有效的解决方案。

  中国正不断强化自身政策和措施

  ——2014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33.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2%,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216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 21.88亿立方米,水电装机达到3亿千瓦(是 2005年的2.57倍),并网风电装机达到9581万千瓦(是2005年的90倍),光伏装机达到2805万千瓦(是2005年的400倍),核电装机达到1988万千瓦(是2005年的2.9倍)。

  ——今年6月,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宣布2030年自主行动目标,包括: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 2005 年增加 45亿立方米左右。中国制定的2030年自主行动目标反映了中国基于国情、发展阶段和各方面能力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展现了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担当。

  ——不久前出台的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纲要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将为此采取很多切实举措,其中包括支持绿色清洁生产、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等。

  ——中国致力于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集中高效发电比例。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积极推进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到 2020 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 万吨标准煤。

  ——中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 2020 年,力争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中国将采取切实措施,控制建筑和交通领域排放。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建设节能低碳的城市基础设施。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方式,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使用新能源车船等低碳环保交通运输工具。

  ——中国将继续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减少毁林排放,增加森林碳汇。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提高湿地储碳功能。继续实施退牧还草,遏制草场退化,恢复草原植被。

  中国正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重视同世界各国开展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合作,深入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对话与交流。中国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欧盟等分别设立了气候变化工作组双边会议或气候变化部长级磋商机制。

  ——2012年6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里约+20”峰会上宣布,中国安排2亿元人民币帮助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2014年9月,张高丽副总理在出席联合国气候峰会时宣布,中国将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从2015年开始在现有基础上把每年资金支持翻一番,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并提供600万美元支持联合国秘书长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2011-2015年期间,中国累计安排约4亿元人民币,以物资赠送、人力培训等方式支持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2015年6月李克强总理访欧期间,中国和欧盟在布鲁塞尔发表《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今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中美两国发表第二份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中国宣布将出资200亿元人民币(约31亿美元)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今年11月法国总统奥朗德访华期间,中法两国元首共同发表《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强调应达成一项富有雄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巴黎协议。

  中国始终坚定支持太平洋岛屿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努力

  ——近年来,中国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在太平洋岛国地区开展了小水电、海岸防护堤、示范生态农场、沼气技术等项目,提供太阳能路灯等绿色节能物资,每年向太平洋区域环境署捐款用于有关应对气候变化项目,邀请岛国官员出席在华举办的发展中国家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建设研修班。2014年12月,中国公司承建的巴新莱城港潮汐码头一期工程竣工。2015年4月,中国政府向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提供50万美元紧急人道主义现汇援助,用于帮助密联邦抗击超强台风“美莎克”。同月,中国政府向瓦努阿图提供价值3000万元人民币的紧急救灾物资,帮助瓦应对超强飓风“帕姆”。2015年9月和10月,中国政府分别向汤加和萨摩亚提供了4000多套LED节能路灯等应对气候变化物资。2015年11月,中国援建的萨摩亚国立大学海洋学院竣工,为萨提升应对海洋环境研究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供了支持。

  ——中斐就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可再生能源开发、救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向斐提供了援助。

  ——早在1988年,中国就参与斐可再生能源建设,援建了布库亚水电站。

  ——2012年9月,使用中国政府贷款建设的南德瑞瓦图水电站投入使用。该水电站装机容量45兆瓦,约占当时斐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6,年发电量1.01亿千瓦时,有效改善了斐主岛居民用电问题。

  ——2015年11月,中国公司承建的WAINISAVULEVU堰堤加高工程竣工,所增加截蓄的水量每年可增发电量1千万度。

  ——中国无偿援助的索摩索摩小水电站工程进展顺利,有望于年内竣工。该水电站装机容量为700千瓦,将为斐Taveuni地区增加新的绿色能源。

  ——2013年7月,中国援建的基乌瓦村海岸防护工程完工,保护当地居民免受海平面上升等气候变化影响。

  ——2014年8月,为提升斐济红十字会的救灾防灾能力,中国红十字总会向斐红会捐赠非紧急人道主义物资,包括充气船、家庭包、救生衣等。

  ——去年习近平主席访斐期间,两国签署《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物资赠送的谅解备忘录》,中方将向斐赠送数千套LED路灯等应对气候变化物资。

  中国愿与包括斐济在内的小岛屿国家进一步加强对话沟通,推动年底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如期达成协议,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